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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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

最后更新:2026-04-06 | 由 LLM 基于知识库原始资料编译
关联概念:敲诈勒索罪 | 抢夺罪 | 盗窃罪 | 诈骗罪
现行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含刑法修正案(十二)2024)

核心法条

  • 《刑法》第 263 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现行有效]
  • 《刑法》第 263 条八种加重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现行有效]
  • (一)入户抢劫的
  •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 (七)持枪抢劫的
  •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刑法》第 267 条第 2 款: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现行有效]
  • 《刑法》第 269 条(转化型抢劫):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现行有效]

规则沿革

时间节点 变化内容 依据
1997-10-01 现行刑法施行 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2021-03-01 修正案(十一)施行:洗钱罪、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修改 刑法修正案(十一)
2024-03-21 修正案(十二)施行:民营企业腐败犯罪加大惩治 刑法修正案(十二) 【现行有效】

一、构成要件

1.1 客观要件

抢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 暴力方法:对被害人身体实施打击或强制,使其无法反抗,如殴打、捆绑等
  • 胁迫方法:以实现暴力相威胁,使被害人产生恐惧而不敢反抗
  • 其他方法:使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手段,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如麻醉、灌醉等

抢劫罪与其他财产犯罪的核心区别:

罪名 取得财物方式 强制程度
抢劫罪 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 足以压制反抗
抢夺罪 乘人不备公然夺取 未达压制反抗程度
抢夺罪 乘人不备公然夺取 未达压制反抗程度
盗窃罪 秘密窃取 无强制
诈骗罪 被害人自愿交付 欺诈

1.2 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二、八种加重情形的认定

2.1 入户抢劫

  • "户"是指供他人家庭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
  • 包括租用的房屋、渔船等
  • 对于入户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使用暴力的,转化为入户抢劫

2.2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 包括正在运营中的公共汽车、火车、轮船、飞机等
  • 不要求对交通工具本身造成影响

2.3 抢劫致人重伤、死亡

  • 此加重结果包含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的情形
  • 抢劫后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 但抢劫过程中过失致人死亡的,仅以抢劫罪加重论处

人民法院案例库中"夏某某抢劫、破坏电力设备案"、"李某容抢劫、故意杀人案"等多个案例均涉及抢劫罪加重情形的认定。

三、转化型抢劫(《刑法》第 269 条)

3.1 转化条件

盗窃、诈骗、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前提行为:已构成盗窃、诈骗或抢夺罪(数额或情节达到入罪标准)
  2. 目的条件: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毁灭罪证
  3. 行为条件: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

3.2 "当场"的认定

"当场"是指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的现场,以及被人追捕的整个过程和现场。

四、携带凶器抢夺以抢劫论(《刑法》第 267 条第 2 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

  • "携带凶器"指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规定的个人携带的管制器具,或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
  • 该条款属于法律拟制,不以实际使用凶器为前提

五、抢劫与相关罪名的界分

5.1 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分

  • 关键区别:抢劫罪以暴力、胁迫当场实施,敲诈勒索罪的威胁通常是将来实施
  • 如暴力、胁迫程度达到足以压制被害人反抗的程度 → 抢劫罪
  • 未达到压制反抗程度的威胁 → 敲诈勒索罪

5.2 与抢夺罪的区分

  • 关键区别:抢夺罪不使用暴力、胁迫,趁人不备公然夺取
  • 如使用暴力、胁迫压制被害人反抗 → 抢劫罪
  • 抢夺过程中为窝藏赃物等当场使用暴力的 → 转化型抢劫

5.3 与故意伤害罪的界分

  • 以伤害为手段获取财物的 → 抢劫罪
  • 先出于报复故意伤害,事后临时起意取财的 → 故意伤害罪 + 盗窃罪/侵占罪(数罪并罚)

六、量刑要点

6.1 法定刑

档次 条件 刑罚
基本刑 一般抢劫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加重刑 八种法定加重情形之一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6.2 量刑情节(参考浙江省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 抢劫一次的,基准刑为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
  • 多次抢劫的,基准刑可增加基准刑 20%-40%
  • 具有自首、立功、积极赔偿等从宽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

知识库原始资料索引

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63 条、第 267 条、第 269 条

案例库

  • 夏某某抢劫、破坏电力设备案
  • 李某容抢劫、故意杀人案
  • 史某某抢劫案
  • 高某铭抢劫案
  • 翟某强等抢劫案
  • 张某某等抢劫、盗窃案

审判指导

  • 杭州市法院抢劫罪、抢夺罪、盗窃罪量刑指导意见(2010年)
  • 绍兴市公安局关于办理抢劫、抢夺、传销等违法犯罪案件适用劳动教养措施的意见
  • 浙江省高院关于办理抢劫等犯罪案件的审判指导

学术著作

  • 刑法全厚细:抢劫罪实务指引
  • 刑法一本通:抢劫罪条文及司法解释汇编

引用资料: 12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