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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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罪

最后更新:2026-04-06 | 由 LLM 基于知识库原始资料编译
关联概念:抢劫罪 | 敲诈勒索罪 | 盗窃罪
现行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含刑法修正案(十二)2024)

核心法条

  • 《刑法》第 267 条第 1 款: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现行有效]
  • 《刑法》第 267 条第 2 款: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 263 条(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现行有效]
  • 2013 年两高《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25号):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现行有效]

规则沿革

时间节点 变化内容 依据
1997-10-01 现行刑法施行,第 267 条规定抢夺罪 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2011-05-01 刑法修正案(八):增设"多次抢夺"入罪情形及罚金刑 刑法修正案(八)第 39 条
2013-11-18 两高出台抢夺罪司法解释,明确数额标准 法释〔2013〕25号
2024-03-21 刑法修正案(十二)施行(未涉及第 267 条修改) 刑法修正案(十二) 【现行有效】

一、构成要件

1.1 客观要件

抢夺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公私财物

  • "公然夺取"是指在被害人面前公开夺取,利用被害人来不及防备
  • 与抢劫罪的区别:抢夺不使用暴力或胁迫压制被害人反抗
  • 与盗窃罪的区别:抢夺是公然在被害人面前夺取,盗窃是秘密窃取
  • 如抢夺过程中致人受伤,伤害行为与夺取行为存在牵连 → 从一重罪论处

1.2 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二、数额标准

2.1 全国司法解释幅度(法释〔2013〕25号)

档次 全国幅度
数额较大 1,000 元至 3,000 元以上
数额巨大 3 万元至 8 万元以上
数额特别巨大 20 万元至 40 万元以上

2.2 浙江省标准(浙高法〔2014〕76号)

档次 浙江标准
数额较大 2,000 元以上
数额巨大 6 万元以上
数额特别巨大 30 万元以上

三、携带凶器抢夺(《刑法》第 267 条第 2 款)

本款属于法律拟制,即只要携带凶器抢夺,即使未使用凶器,也按抢劫罪定罪。

  • "凶器"指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规定的个人携带的管制器具,或其他足以危害人身安全的器具
  • "携带"指随身携带或在身边,能够随时取用

四、与相关罪名的界分

4.1 与抢劫罪的区分

区别 抢夺罪 抢劫罪
暴力程度 不使用暴力、胁迫手段 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压制反抗
取得方式 趁人不备公然夺取 强行劫取
法定刑 三年以下(基本) 三年以上(基本)

4.2 与盗窃罪的区分

区别 抢夺罪 盗窃罪
方式 公然夺取(被害人能感知) 秘密窃取(被害人不知)
对象 通常是随身财物 任何财物

4.3 抢夺借据、欠条等凭证

根据浙江省高院相关规定,抢夺借据、欠条等借款凭证的行为,如目的在于消灭债务,可按抢夺罪追究刑事责任。

五、量刑要点

5.1 法定刑

档次 条件 刑罚
基本刑 数额较大或多次抢夺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加重(一) 数额巨大或严重情节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加重(二) 数额特别巨大或特别严重情节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5.2 "多次抢夺"的认定

二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抢夺"。

知识库原始资料索引

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67 条

审判指导

  • 浙江办理抢夺、抢劫犯罪案件指导意见(2009年)
  • 浙江抢夺罪数额标准(浙高法〔2014〕76号)
  • 杭州市法院抢劫罪、抢夺罪、盗窃罪量刑指导意见(2010年)
  • 关于抢劫、盗窃、诈骗、抢夺借据、欠条等借款凭证是否构成犯罪的意见

学术著作

  • 刑法全厚细:抢夺罪实务指引
  • 刑法一本通:抢夺罪条文汇编
  • 刑法释解与适用 第2版 上册2024

引用资料: 8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