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4年7月1日施行)
公司章程
最后更新:2026-04-05 | 由 LLM 基于知识库原始资料编译
关联概念:公司章程自治 | 公司决议瑕疵 | 股权转让
核心法条
| 法律依据 | 核心内容 |
|---|---|
| 新《公司法》第 5 条 |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
| 新《公司法》第 46 条 |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法定事项(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机构等) |
| 新《公司法》第 59 条 |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
| 新《公司法》第 84 条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新《公司法》第 229 条 | 公司解散事由及公示义务 |
| 新《公司法》第 232 条 | 董事为清算义务人,但公司章程可规定由其他主体组成清算组 |
规则沿革
| 时间节点 | 变化内容 | 依据 |
|---|---|---|
| 2005-10-27 | 公司法大幅修订(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分立体例) |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 |
| 2013-12-28 | 确立认缴资本制,取消最低注册资本和首次出资比例 | 公司法修正案 |
| 2018-10-26 | 股份回购规则修订(第142条) | 公司法修正案 |
| 2023-12-29 | 全面修订:认缴改5年期限、新增横向人格否认、董监高责任强化 |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 |
| 2024-07-01 | 新《公司法》正式施行 | 【现行有效】 |
一、章程的法律地位
1.1 章程的双重性质
公司章程兼具法定性与自治性:
- 法定性:章程地位、内容、修改程序和效力均由法律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章程
- 自治性: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股东可在章程中自主设计公司治理规则
- 公开性:章程内容向社会公开,是保障交易安全的重要途径
1.2 章程的约束范围
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新《公司法》第 5 条),但不直接约束公司外部第三人(除非第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章程内容)。
二、章程的法定记载事项
2.1 有限责任公司
新《公司法》第 46 条规定的必载事项包括:
- 公司名称和住所
- 公司经营范围
- 公司注册资本
-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 公司法定代表人
- 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2.2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还需载明: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认股数等。
三、章程的限制与禁止
3.1 章程不得与强制性规范冲突
公司章程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范及公司法的基本精神、原则相冲突,如有冲突,所制定的条款无效。
典型强制性规范:
- 股东认缴期限不超过五年(新《公司法》第 47 条)
- 股东有限责任原则
- 股东平等原则
- 公司法人独立地位
- 董监高的忠实勤勉义务
- 股东知情权
- 公司减资的法定程序
- 公司清算义务
3.2 章程限制股权转让的边界
- 章程可以约定股权转让的条件和程序(新《公司法》第 84 条另有规定条款)
- 章程可以限制但不得禁止股权转让(山东高院解答第 7 条)
- 约定"股权转让应经其他所有股东同意"等实质禁止性条款属于无效条款
-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不能限制或禁止股份转让
3.3 典型无效条款
- 禁止股权转让:任何财产权皆具有处分权能,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不得违反财产权的本质
- 约定超法定事由的股东除名:股东除名仅限于"未出资"和"抽逃全部出资",章程自行约定其他除名条件的无效(某智慧水务案,入库编号 2024-08-2-270-005)
- 实质剥夺股东基本权利:章程条款如实质性剥夺了股东的知情权、表决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的,应认定为无效
四、章程的修改
4.1 修改程序
- 提议:董事会或符合章程规定比例的股东可以提议修改
- 决议:有限责任公司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登记:修改后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4.2 特别约定优先
如章程约定修改章程需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的,从其约定(施某鸿案,入库编号 2024-08-2-270-003)。
4.3 修改限制
- 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不得损害股东合法权益
- 不得规避公司法的强制性义务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请求撤销
五、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实务规则
5.1 表决权安排
- 章程可以约定不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新《公司法》第 65 条但书)
- 特殊表决权安排(如一票否决权、分类表决权等)可以约定
5.2 利润分配
- 全体股东可以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新《公司法》第 210 条)
- 股利分配请求权在公司作出利润分配决议后即转化为具体债权,可以转让
5.3 治理结构
- 法定代表人:章程可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新《公司法》第 10 条)
- 对外担保决议机构:章程可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
- 在封闭公司中,关于治理结构的制度安排应受到尊重和遵循(上海某某企管咨询公司案,入库编号 2024-08-2-270-002)
5.4 股东退出机制
- 章程可约定"人走股留"条款,在特定条件下有效(指导案例 96 号)
- 章程可以约定股东间回购安排和退出机制
- 章程应设计公司僵局的预防和化解机制
六、章程与股东协议的关系
- 股东协议与章程不一致时,在公司内部纠纷中应以章程为准
- 股东协议中不涉及公司治理的内容(如股权转让价格约定),仍可适用
- 章程与设立协议的关系:公司成立后原则上应适用公司章程处理(广东高院解答第 3 条)
知识库原始资料索引
法律法规
- 新《公司法》全文
指导案例
- 指导案例96号:宋文军诉西安市大华餐饮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章程约定"人走股留"有效)
- 指导案例10号:李建军诉上海佳动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案(尊重公司自治)
- 指导案例8号:林方清诉常熟市凯莱实业有限公司公司解散纠纷案
典型案例
- 某智慧水务案:公司与股东不得自行约定股东除名条件
- 上海某某企管咨询公司案:构成对章程实质修改的董事会决议应予撤销
- 施某鸿案:股东会决议中"以上"应否包含本数的认定
法院审判指导
- 山东高院:章程限制股权转让的效力
- 广东高院:新公司法疑难问题解答(章程与设立协议关系)
- 上海高院:公司纠纷审判观点汇编
书籍
- 公司章程陷阱及72个核心条款设计指引
- 公司法理解与适用(上册)
- 公司法评注(李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