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费计算标准
最后更新:2026-04-06 | 由LLM基于知识库原始资料编译
关联概念:护理费标准 | 人身损害赔偿 | 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 | 死亡赔偿金
现行基准: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核心法条
- 《民法典》第1179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现行有效]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年修正)第7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现行有效]
规则沿革
| 时间节点 | 变化内容 | 依据 |
|---|---|---|
| 2004年 |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首次系统规定误工费计算方法 | 法释〔2003〕20号 |
| 2021年 | 《民法典》第1179条体系化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 《民法典》 |
| 2022年 | 司法解释修正,删除城乡区分,统一城镇居民标准 | 法释〔2022〕14号 |
一、误工费的计算方法
1. 有固定收入者
误工费 = 实际减少的收入
- 按受害人误工期间的实际收入损失计算
- 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单、纳税凭证等证明
2. 无固定收入但能证明近三年平均收入者
误工费 = 近三年平均日收入 × 误工天数
3. 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近三年收入者
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部分地方高院(如山西省高法[2020]34号)制定了明确的参考标准,如:
- 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的 → 参照80元/天
- 日均工资按每年365日计算
二、误工期的确定
1. 基本原则
误工期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确定。
2. 争议处理
因医疗机构意见不清晰、不合理等导致争议的:
- 参照公安部《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结合案情确定
- 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司法鉴定
3. 计算截止
- 一般计算至恢复工作能力
- 致残的 → 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 死亡的 → 计算至死亡日
三、特殊情形的处理
1.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者
原则上仍可能支持: 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仍然从事生产工作且实际合法收入因侵权行为而减少的,可支持误工费。
2. 16-18周岁未成年人
以合法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实际收入因侵权行为减少的,可支持。
3. 挂床住院
挂床期间(无实质检查治疗)的误工费不予支持。
4. 误工与护理期的关系
误工期与护理期属于不同项目,分别计算,各自依据不同的评定规范。
知识库原始资料索引
权威解答
- 民法典理解与适用 侵权责任编
- 山西高法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办案指引
- 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