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含刑法修正案(十二))
侵占罪
核心法条
- 《刑法》第 270 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现行有效]
规则沿革
| 时间节点 | 变化内容 | 依据 |
|---|---|---|
| 1997-10-01 | 现行刑法施行 | 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
| 2021-03-01 | 修正案(十一)施行:洗钱罪、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修改 | 刑法修正案(十一) |
| 2024-03-21 | 修正案(十二)施行:民营企业腐败犯罪加大惩治 | 刑法修正案(十二) 【现行有效】 |
一、构成要件
客观要件
侵占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三种行为方式:
- 保管物侵占: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
- 遗忘物侵占: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
- 埋藏物侵占:将他人的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
核心要素:"拒不退还/拒不交出"是构成侵占罪的必备要件。行为人在权利人主张权利后明确拒绝归还,或者采取隐匿、转移、挥霍等方式致使无法归还的,构成"拒不退还"。
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方面要求故意,且须具有非法占有目的。非法占有目的通常产生于行为人已合法占有财物之后。
二、侵占罪的数额标准
北京市标准(2012 年起)
| 档次 | 北京标准 |
|---|---|
| 数额较大 | 2 万元以上(2012 年以前为 1 万元) |
| 数额巨大 | 20 万元以上 |
各地的具体数额标准有所不同,应以当地最新规范为准。
三、与相关犯罪的区分
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分
| 要素 | 侵占罪 | 职务侵占罪 |
|---|---|---|
| 法律依据 | 刑法第 270 条 | 刑法第 271 条 |
| 占有前提 | 因委托保管、拾得等合法占有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 行为主体 | 一般主体 | 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 |
| 诉讼程序 | 告诉才处理(亲告罪) | 公诉 |
| 保护法益 | 个人财产权 | 单位财产权 + 职务廉洁性 |
| 法定最高刑 | 5 年有期徒刑 | 无期徒刑 |
与诈骗罪的区分
| 要素 | 侵占罪 | 诈骗罪 |
|---|---|---|
| 占有时间 | 先合法占有,后产生非法占有目的 | 通过欺骗手段取得财物 |
| 行为方式 | 拒不退还/拒不交出 | 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 |
| 被害人意志 | 此前已自愿交付(基于信任) | 基于错误认识交付 |
在合同诈骗中,非法占有目的既可以产生在合同签订前,也可以产生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行为人先合法占有对方财物,然后通过欺骗方法使对方放弃权利,构成诈骗罪。
与盗窃罪的区分
关键区别在于行为人在取得财物前是否已合法占有该财物:
- 盗窃:取得他人占有的财物
- 侵占:将已自己合法占有的他人财物非法据为己有
"拾得遗忘物"与"窃取他人占有物"的区分:物品是否仍在他人的占有范围内(如酒店房间内的遗留物仍属酒店占有,行为人取走的构成盗窃罪而非侵占罪)。
四、诉讼程序
侵占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亲告罪),即需由被害人自行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公安机关不主动立案侦查。但在以下情形中,可以转为公诉:
- 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
- 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五、常见实务问题
"拒不退还"的认定
- 明确要求归还后仍拒绝返还的 → 构成
- 通过隐匿、转移财产致使客观上无法返还的 → 构成
- 虽表示愿意返还但实际无返还行为的 → 综合判断
拾得信用卡并使用的定性
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 ATM 机或商户使用的,实务中有不同观点:
- 一种观点认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冒用他人信用卡)
- 一种观点认为属于侵占遗忘物后的使用行为
知识库原始资料索引
核心法条与司法解释
- 《刑法》第 270 条释解与适用(上册)
- 刑法全厚细:侵占罪实务指引
- 刑法一本通:侵占罪条文及司法解释汇编
地方审判指导
- [北京市关于盗窃、诈骗等六种侵犯财产犯罪处罚标准](../../../法院审判指导/北京规定/2012-03-19_233526_5367_北京市关于盗窃、诈骗等六种侵犯财产犯罪处罚标准的若干规定(2012年最新规定).md)
- 浙江省诈骗类犯罪案件专题研讨会会议纪要
- 浙江省高院刑事审判庭长会议纪要
实务文章
- 骗取他人抛弃财物后拾取的定性
-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诈骗类犯罪案件专题研讨会会议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