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基准: 《劳动法》第44条、第48条及相关法规
最低工资
最后更新:2026-04-06 | 由 LLM 基于知识库原始资料编译
关联概念:加班与工时 | 劳动报酬 | 社会保险费争议
核心法条
- 《劳动法》第48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现行有效]
- 《劳动法》第49条: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因素 [现行有效]
- 《劳动法》第91条: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违法后果 [现行有效]
- 《劳动合同法》第85条: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的加付赔偿金规则 [现行有效]
- 《劳动法意见》第54条:最低工资的范围界定 [现行有效]
- 《劳动法意见》第56-59条:最低工资的适用情形与限制规则 [现行有效]
规则沿革
| 时间节点 | 变化内容 | 依据 |
|---|---|---|
| 1995-01-01 | 《劳动法》确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 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 |
| 1995-08-04 | 《劳动法意见》细化最低工资范围和适用规则 | 劳部发〔1995〕309号 |
| 2008-01-01 | 《劳动合同法》第85条明确违法后果 |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
| 现行 | 现行有效(后续无大修) | 【现行有效】 |
一、最低工资制度
1.1 定义
根据《劳动法》第48条和《劳动法意见》第54条,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1.2 最低工资不包含的项目
根据《劳动法意见》第54条,最低工资不包括以下项目:
- 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加班费)
- 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
- 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
-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3 最低工资的两种形式
-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
-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
二、最低工资的适用规则
2.1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
根据《劳动法意见》第57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20条进一步明确: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2 未完成劳动定额不得低于最低工资
根据《劳动法意见》第56条: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时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2.3 医疗期内工资可低于最低工资但有底线
根据《劳动法意见》第59条: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4 下岗待工人员生活费可低于最低工资
根据《劳动法意见》第58条:企业下岗待工人员,按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支付生活费,生活费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三、违法后果
3.1 行政处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2 《劳动法》第91条救济
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支付赔偿金。
四、最低工资的地域差异
最低工资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报国务院备案。各地的标准存在较大差异,且每年有调整。
典型参考:
- 一线城市(上海、北京、深圳):月最低工资约2,300-2,700元
- 二线城市:约1,800-2,300元
- 三线及以下城市:约1,500-2,000元
小时最低工资也各有不同,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五、用人单位合规要点
- 定期关注当地标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会定期调整,用人单位应及时跟进
- 工资结构审查:确保最低工资标准以上的基本工资不包含加班费、津贴、补贴等排除项目
- 试用期合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 避免违法兜底条款:劳动合同中"未完成定额可按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的条款无效
- 劳务派遣员工: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按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报酬
知识库原始资料索引
法条
- 《劳动法》第48条、第49条、第91条
- 《劳动合同法》第85条
- 《劳动法意见》第54-5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