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权益与数据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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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基准: "数据二十条"(2022)+ 个人信息保护法(2021)+ 数据资产入表规定(2024)

数据权益与数据产权

最后更新:2026-04-06 | 由 LLM 基于知识库原始资料编译
关联概念:数据资产入表 | 数据要素市场化 | 数据交易法律框架

核心法条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数据二十条",2022 年 12 月 19 日)——首次系统构建数据产权制度框架 [政策基准文件] [现行有效]
  •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 44—50 条:个人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知情权、决定权、查阅复制权、可携带权、更正补充权、删除权 [现行有效]
  • 《数据安全法》第 2 条:确立了数据分类分级制度的基本原则 [现行有效]
  • 《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 号,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数据资源入表的会计规则 [现行有效]
  • 《民法典》第 127 条:数据、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为数据权利留出了规范接口 [现行有效]

规则沿革

时间节点 变化内容 依据
2020-05-28 《民法典》第 127 条首次以法律形式确认数据受保护 现行有效
2021-11-01 《个人信息保护法》确立个人数据权益体系 现行有效
2022-12-19 "数据二十条"提出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分架构 政策基准
2024-01-01 《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施行,数据资产正式入表 现行有效

一、数据产权的特殊性

数据与传统财产权的差异

比较维度 传统物(有体物) 数据资源
排他性 天然排他,一人占有 非排他性,可被无限复制
竞存性 竞存使用导致损耗 非竞存性,可被同时使用
边界 物理边界清晰 边界模糊、动态变化
权利形态 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多权利形态并存

"三权分置"架构

"数据二十条"创造性地提出了数据产权的三权分置框架:

权利层次 核心内涵 主体
数据资源持有权 合法持有并控制数据的权利 原始数据收集/持有者
数据加工使用权 对数据进行加工、分析、挖掘等活动的权利 数据处理/服务主体
数据产品经营权 基于数据产品和服务从事经营活动并收益的权利 数据产品经营者

理论意义:这一架构突破了传统"所有权"思维,以"权利束"的方式适应数据的非排他性。

二、个人信息权益体系(PIPL 第 44—50 条)

权利清单

权利名称 法条 内容概要
知情权与决定权 第 44 条 个人对其个人信息处理享有知情权和决定权
查阅/复制权 第 45 条 有权查阅、复制自己的个人信息
信息可携带权 第 45 条第 3 款 符合网信部门条件的,可请求转移至指定处理者
更正/补充权 第 46 条 发现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的,有权请求更正、补充
删除权(被遗忘权) 第 47 条 特定情形下有权请求删除其个人信息
解释说明权 第 48 条 有权请求处理者对个人信息处理规则进行解释说明

行使条件与限制

  • 个人的权利行使不得滥用,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 处理者应当建立便捷的申请受理和处理机制
  • 对合理的请求不得拒绝,确有困难的应说明理由

三、企业数据权益

数据来源的合法性要求

企业享有数据权益的前提是数据来源合法

  1. 自行收集的数据——经个人同意或基于合法利益/公共利益
  2. 交易获取的数据——通过合法数据交易协议取得
  3. 公开数据——依法可采集的公开个人信息
  4. 间接获取的数据——经授权或许可获取

数据持有权的保护路径

保护路径 适用场景 法律依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 数据抓取、盗用、搭便车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2 条(一般条款)
商业秘密 具有商业价值并采取保护措施的数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9 条
合同法 数据交易合同中的权益约定 《民法典》合同编
知识产权 具有独创性的数据集合 《著作权法》汇编作品

典型司法实践趋势

  • 大数据产品案:法院倾向于保护数据产品经营者的经营利益
  • 数据抓取案:未经授权的抓取行为通常认定为不正当竞争
  • 数据权属争议:倾向于通过合同约定和利益衡量来解决

四、公共数据权益

公共数据的范围

  • 国家机关在履职过程中产生或获取的数据
  • 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施公共服务产生/获取的数据
  • 水电油气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服务中产生/获取的数据

开放与利用

  • 公共数据开放应坚持安全可控、分级分类、合理利用的原则
  • 开放利用中形成的数据加工成果,加工方享有相应的数据权益
  • 涉及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的,应进行脱敏和安全评估后开放

五、数据权益保护的实践难点

当前争议焦点

  1. 数据权属确认难——多方参与数据形成环节,确权标准不统一
  2. 数据价值评估难——缺乏统一的数据价值评估方法
  3. 数据侵权认定难——非排他性导致侵权边界模糊
  4. 数据跨境中的权益保护——境外执法管辖冲突
  5. 数据消亡与继承——数据主体消亡后数据权益的归属

立法趋势

  • 未来可能出台专门的数据产权立法,进一步明确三权分置的法律地位
  • 数据财产化的税制和会计制度建设正在推进
  • 数据交易市场的法律规范将逐步完善

六、合规实务建议

  1. 建立数据资产台账——明确数据来源和处理链条
  2. 完善数据获取合规——确保数据来源合法
  3. 签订数据权益协议——通过合同明确各方权益
  4. 建立数据权益保护机制——对核心数据资源采取技术保护措施
  5. 关注政策变化——密切跟踪数据产权制度建设和会计规则的变化

知识库原始资料索引

法律法规与政策

引用资料: 4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