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中止与终结
最后更新:2026-04-06 | 由LLM基于知识库原始资料编译
关联概念:缺席判决 | 简易程序 | 诉讼时效制度
现行基准: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4年1月1日施行)为基准
核心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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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第15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现行有效]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现行有效] -
《民诉法》第15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现行有效]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现行有效]
规则沿革
| 时间节点 | 变化内容 | 依据 |
|---|---|---|
| 1991-04-09 | 《民事诉讼法》首次规定诉讼中止与终结的法定情形 | 1991年民诉法第136、137条 |
| 2012-08-31 | 条文序号调整,实质内容不变 | 2012年民诉法修正(第150、151条) |
| 2024-01-01 | 现行《民事诉讼法》施行,中止与终结条款继续适用 | 【现行有效】 |
一、诉讼中止
1.1 概念
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因出现法定事由而暂时停止诉讼程序的进行,待中止事由消除后恢复诉讼程序的制度。
1.2 法定情形
| 情形 | 适用条件 |
|---|---|
| 一方当事人死亡 | 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 |
| 丧失诉讼行为能力 | 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 |
| 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 | 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 |
| 不可抗拒的事由 | 自然灾害、疫情、战争等导致不能参加诉讼 |
| 他案依赖 | 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 |
| 其他应当中止的情形 | 兜底条款,由法院裁量 |
1.3 程序效果
- 裁定形式:法院以裁定方式中止诉讼
- 期间不计算:中止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 恢复诉讼:中止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 恢复方式:恢复诉讼不需要重新立案或重新开庭准备
1.4 "他案依赖"情形的实务应用
这是实务中最常见的诉讼中止事由,包括:
- 刑事案件在先:民事纠纷涉及刑事犯罪,需等待刑事裁判结果
- 行政案件在先:民事争议涉及行政行为效力,需等待行政裁判结果
- 关联案件:同一事实在不同法院审理,需等待关联案件结果
注意:《九民纪要》对"先刑后民"原则有进一步明确,并非所有涉及刑事案件的民事案件都必须中止。
二、诉讼终结
2.1 概念
诉讼终结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因出现法定事由导致诉讼无法继续进行或无继续进行的必要,由法院裁定终止诉讼程序的制度。
2.2 法定情形
| 情形 | 说明 |
|---|---|
| 原告死亡,无继承人 | 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 |
| 被告死亡,无遗产无义务人 | 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 |
| 离婚案件一方死亡 | 婚姻关系因当事人死亡自然消灭 |
| 赡养费、扶养费等案件一方死亡 | 此类请求因当事人死亡归于消灭 |
2.3 程序效果
- 裁定终结:法院以裁定形式终结诉讼
- 不可恢复:终结后不能在原程序上继续
- 诉讼费处理:按结案处理,诉讼费用由法院视情况决定
- 诉讼时效中断:诉讼终结的,诉讼时效不中断
三、中止与终结的区分
| 对比项 | 诉讼中止 | 诉讼终结 |
|---|---|---|
| 性质 | 暂时停止 | 永久终止 |
| 可恢复性 | 可以恢复 | 不可恢复 |
| 适用条件 | 法定暂时性障碍 | 法定终结性事件 |
| 裁定类型 | 中止裁定 | 终结裁定 |
| 时效影响 | 时效中断 | 时效不中断 |
| 当事人死亡 | 可等待继承人 | 无继承人或权利已消灭 |
四、与相关制度的衔接
4.1 与缺席判决的关系
- 当事人死亡且尚未确定继承人的,应当中止诉讼而非缺席判决
- 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到庭的,应当中止诉讼而非缺席判决
4.2 与诉讼时效的关系
- 诉讼中止期间不计入诉讼时效
- 诉讼终结后,原告诉权可能因诉讼时效届满而受影响
4.3 与先刑后民的关系
- 刑事案件审理在先时,民事案件应当中止诉讼
- 民事案件的审理不以刑事案件审结为条件的,可以继续审理
五、实务要点
- 中止裁定应充分说理:法院应当说明中止的事由、法律依据和消除条件
- 当事人可申请恢复:中止原因消除后,当事人可申请恢复诉讼
- 滥用中止的防范:法院应防止以"他案依赖"等理由不当拖延诉讼
- 当事人死亡的处理:应先查明死亡事实、继承人情况和遗产状况
- 终结后的救济:诉讼终结裁定不可上诉,当事人可另行起诉(如适用)
知识库原始资料索引
权威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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