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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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基准: 《反家庭暴力法》(2016年3月1日施行)+ 《民法典》第1042条、第1091条(2021年1月1日施行)

家庭暴力防治

最后更新:2026-04-06 | 由 LLM 基于知识库原始资料编译
关联概念:人身安全保护令 | 家庭暴力 | 离婚纠纷 | 离婚损害赔偿与经济补偿

核心法条

  • 《反家庭暴力法》第2条: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现行有效]
  • 《民法典》第1042条第3款: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现行有效]
  • 《民法典》第1091条: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现行有效]
  • 《反家庭暴力法》第23-32条: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 《刑法》第260条:虐待罪(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2〕17号):完善保护令制度(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规则沿革

时间节点 规则变化 依据来源
2001-04-28 婚姻法首次明确"禁止家庭暴力" 婚姻法(2001修正)第3条
2015-12-27 《反家庭暴力法》通过,首次专门立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16-03-01 《反家庭暴力法》施行
2021-01-01 《民法典》第1091条增加"其他重大过错"兜底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2022-08-01 最高法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司法解释 法释〔2022〕17号

一、家庭暴力的认定

1.1 行为类型

类型 表现形式 认定要点
身体暴力 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 伤情鉴定、报警记录
精神暴力 经常性谩骂、恐吓、跟踪、骚扰 录音、证人证言、就医记录
性暴力 强迫性行为 医疗记录、报警记录
经济控制 限制对方经济来源 银行流水、收入证明

1.2 主体范围

《反家庭暴力法》第37条: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执行。包括:
- 同居关系中的暴力
- 寄养关系中的暴力
- 前配偶关系中的暴力

1.3 与虐待的区别

要素 家庭暴力 虐待
法律依据 《反家庭暴力法》 《民法典》《刑法》
行为特征 单次即可构成 须具有持续性
法律后果 民事保护令、行政处罚 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刑事门槛 造成轻伤以上可入罪 情节恶劣即可入罪

二、防治措施

2.1 受害人救济途径

  1. 报警:公安机关应当出警,制止暴力,调查取证
  2. 告诫书:对加害人予以批评教育或出具告诫书
  3. 行政处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给予行政处罚
  4. 人身安全保护令:向法院申请(详见人身安全保护令
  5. 民事诉讼:离婚损害赔偿(《民法典》第1091条)
  6. 刑事追责:构成虐待罪、故意伤害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2.2 强制报告义务

下列单位和个人发现家暴情况有报告义务:
- 学校、幼儿园
- 医疗机构
-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 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

2.3 证据收集

家暴案件中常见的有效证据:
- 报警记录、告诫书
- 伤情照片及鉴定报告
- 就医病历
- 加害人保证书、悔过书
- 短信、微信聊天记录
- 邻居、亲友的证人证言
- 社区、妇联的调解记录


知识库原始资料索引

权威解答

  • 反家庭暴力法
  •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学术文章

  • 家庭暴力认定标准的实务发展

案例分析

  • 精神暴力认定典型案例
  • 家暴告诫书效力纠纷

法院审判指导

  • 婚姻家庭纠纷审判指南
  • 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审理指南

书籍

  • 反家庭暴力法理解与适用

引用资料: 8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