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含刑法修正案(十二))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核心法条
- 《刑法》第 312 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
[现行有效]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11号):定罪量刑标准
[现行有效] - 《刑法修正案(六)》/《刑法修正案(十一)》:多次修订完善 [已修订]
规则沿革
| 时间节点 | 变化内容 | 依据 |
|---|---|---|
| 1997-10-01 | 《刑法》第 312 条确立 | 1997年刑法 |
| 2006 | 刑法修正案(六)扩大犯罪对象 | 刑法修正案(六) |
| 2015 | 法释[2015]11号明确定罪标准 | 最高法司法解释 |
| 现行 | 刑法第312条及配套司法解释 | [现行有效] |
一、罪名概述
本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
二、构成要件
主观要件:明知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收益
客观要件:行为方式
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其他掩饰隐瞒方法
三、与相关罪名的区分
与洗钱罪
洗钱罪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特别规定,限于七类上游犯罪,且行为方式更特定
与诈骗罪、盗窃罪
诈骗罪、盗窃罪是上游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下游犯罪
知识库原始资料索引
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