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

📋 显示/隐藏目录

现行基准:《民事诉讼法》第 115 条 + 《刑法》第 307 条之一

虚假诉讼

最后更新:2026-04-06
关联概念:执行与刑法的交叉

核心法条

  • 《民事诉讼法》第 115 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现行有效]
  • 《刑法》第 307 条之一:虚假诉讼罪(刑法修正案九新增) [现行有效]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8〕17号):虚假诉讼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现行有效]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的指导意见》(法发〔2016〕13号):民事诉讼中虚假诉讼的识别和处理 [现行有效]

规则沿革

时间节点 变化内容 依据
现行 依涉及领域适用现行法 【以相关领域为准】

一、虚假诉讼的民事制裁

1.1 构成要件

要件 内容
主体 诉讼当事人(通常为双方串通)
主观 故意,即明知不存在争议或诉求不成立仍提起诉讼
客观 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
目的 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1.2 法律后果

法院可采取的措施

处罚类型 内容
驳回请求 驳回虚假诉讼的全部诉讼请求
罚款 对个人最高 10 万元,对单位最高 100 万元
拘留 15 日以下

二、虚假诉讼罪(刑事责任)

2.1 构成要件

《刑法》第 307 条之一: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要件 说明
行为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后果 妨害司法秩序或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主观 故意

2.2 "情节严重"的认定

根据司法解释,下列情形属于"情节严重":

  • 致使他人债权无法实现,数额在 10 万元以上的
  •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数额在 10 万元以上的
  • 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数额在 10 万元以上的
  • 造成他人经济损失,数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
  • 多次实施虚假诉讼行为的

三、常见虚假诉讼类型

类型 典型表现
虚假借款诉讼 捏造借款合同、借据等提起虚假借款纠纷诉讼
虚假离婚诉讼 夫妻通过虚假离婚诉讼转移财产,逃避债务
虚假劳动争议 企业虚构员工工资或经济补偿金,转移资产
虚假执行异议诉讼 案外人与被执行人串通,虚假提起执行异议

四、虚假诉讼的识别与防范

4.1 识别要点

法院在审理中关注以下异常情况:

  • 双方对案件事实无争议,且陈述高度一致
  • 证据链条不完整或存在明显疑点
  • 当事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特殊关系
  • 案件审理中被告迅速承认原告诉求,双方达成调解
  • 诉讼目的明显在于转移财产、逃避债务

知识库原始资料索引

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7条之一)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的指导意见

引用资料: 4 项